奧林匹克標志是由《奧林匹克憲章》確定的,也被成為奧運五環(huán)標志。它由5個奧林匹克環(huán)套接組成,可以是單色,也可以是藍、黃、黑、綠、紅5種顏色。環(huán)從左到右互相套接,上面是藍、黑、紅環(huán),下面是是黃、綠環(huán)。
"奧林匹克主義"(Olympism)一語是奧林匹克運動先驅者顧拜旦首先使用的,但是他卻從來沒有直接為自己創(chuàng)造的這一術語提出明確的定義。
《奧林匹克憲章》指出,奧林匹克精神(Olympic spirit)就是相互了解、友誼、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。 奧林匹克精神對奧林匹克運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。
奧林匹克運動宗旨有以下基本含義:首先,奧林匹克運動的目標是促進人類社會向真善美的方向發(fā)展。
林匹克格言,亦稱奧林匹克口號。奧林匹克運動著名的格言是: “更快、更高、更強。”其拉丁文“Citius,Altius,Fortius” 出現(xiàn)在國際奧委會的各種出版物上。